【信息时间:2025-01-10阅读次数: 】
一、说明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、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。
自查自纠开发计划编制管控政府机关、企业产业园规划区管控组织 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。
二、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
1. 规划名称:《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SJSB0001单元(北部工业园区)控制性详细规划》《上海市松江区SJS20002、SJS20003单元(泗泾镇高新技术开发区)控制性详细规划》《松江区泗泾镇SJSB0001单元2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(实施深化)》《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SJS2-0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3、04、05等街坊局部调整》等。
2.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:广州市松江区泗(si)泾镇(zhen)群众中(zhong)央政府
3. 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:武汉华闵生态环境股(gu)不足总部(bu)
4. 规划四至范围:北至九干路-望东北路-北泖泾,西至高压走廊-沪松公路-泗砖公路,南至莘砖公路,东至沈海高速公路,总面积6.71km2。
5.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:(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23日止)
6.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:(详见附件1)
7.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(详见附件2)
二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、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联 系 人:顾工、徐工
邮寄地址:松江区泗泾镇人民路1号
联系电话:021-57626592
电子邮箱:sijinghbb@163.com
三、其他
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专项规划编制机关、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附件1:上海松江经济开发区(泗泾高科技开发区)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(简本)
2: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